“非常感谢岳阳县人民法院能帮我把被拖欠的工资要回来……”林某感激的说道。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顺利执结了一起劳动纠纷案件,切实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
案情回顾
2024年5月,岳阳县人民法院就某酒业公司诉林某劳动争议案件作出判决,判决由某酒业公司支付林某包括工资及补偿金等共计74287元。因某酒业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查控被执行人某酒业公司的财产,然而其名下账户余额仅剩不到2块钱。通过联系公司负责人,负责人表示当前公司经营困难,无法履行法定义务。
“不可能的法官,他们公司经营状况很好,都能承包大酒店的一楼做餐饮服务,怎么会账上没钱呢?”执行法官将该情况告知林某后,林某强烈表示该公司经济状况良好,不存在资金不足的情况。
根据林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对某酒业公司开展调查。经多方查证,执行法官发现某酒业公司系一家通过多层股权构架模式去实际控制数个个体工商户,以此实现业务营业的管理性质企业。
“人家一个普普通通的劳动者,生活也不容易,你们公司经营状况也很不错……”为维护林某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连续数天对某酒业公司实际负责人进行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最终某酒业公司负责人在执行法官劝说下将相应钱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内,案件至此圆满执结。
一直以来,岳阳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理念,通过执行联动、刚柔并济等举措,着力破解群众反映突出的执行难题。下一步,岳阳县法院将继续秉承“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和理念,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和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曾映菘
编辑|黄湘宜
初审|余翔 易建勋
审核|易斌 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