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肇庆广宁警方聚焦群众关切的各类案件,持续攻坚、高位推进,重拳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8月20日,广宁警方依法处置一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件,行政拘留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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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李某龙多次到广宁县某景区,以噪音、污水排放等为由,在醉酒状态下对景区的商铺店主及周边顾客进行滋扰,并将三轮车、桌子、椅子等个人物品随意堆放在景区的通道上,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及景区运营。广宁警方多次耐心对李某龙进行劝导,但李某龙非但不听劝阻,反而变本加厉……

8月20日,广宁警方将李某龙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到案后,李某龙对其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人员李某龙(男,54岁,广宁人)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广宁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接下来,广宁警方将继续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为平安广宁贡献公安力量。

来源:广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