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杭州女护士KTV结识男服务员并与其确定恋爱关系,并在男友生日时送其劳力士,后发现男友是渣男直接将其告上法院”的新闻在网上引发热议,那么事情经过究竟是怎样呢?
8月20日,有媒体报道,浙江杭州,女护士到KTV消费时认识男服务员并与其确定恋爱关系。确定恋爱关系两个月后,女护士在男友生日时,给其购买了一块劳力士水鬼手表。可仅过去两个月,女护士就发现对方是个渣男并要求返还手表。男服务员要求先给其5万元现金再返还被拒绝后,一气之下,将该手表摔坏。案发后,女护士将摔坏的手表出售并与前男友打了两场官司。
据了解,27岁的魏女士是某医院的护士。魏女士两年前与朋友到KTV消费时认识在KTV工作的22岁男子卢某。魏女士第一眼看到卢某时,就对其产生好感,与其互加微信好友后,就开始对卢某展开追求。
2023年5月初,二人确定了恋爱关系。为了在生日当天,给心爱的男朋友赠送一份贵重的礼物。5月11日,魏女士支付5万元订金,订购一块劳力士绿水鬼手表,5月18日,魏女士又支付了尾款10.6万元。即这块手表价值15.6万元。后应卢某要求,魏女士让商家将手表直接寄给卢某。
可魏女士没想到的是,原来卢某还有其他几个女朋友,是个不折不扣的渣男。7月份,双方感情破裂。7月10日,魏女士在微信中向卢某提出归还手表。可谁曾想,卢某却要求魏女士先给其5万元现金,否则,不可能同意归还魏女士自愿赠与的手表。魏女士在微信上被拒绝后,于当天上门讨要。
双方发生争执后,卢某将该手表摔至地上导致损坏。魏女士随即报警,事后双方未能调解处理此事。魏女士调解无果并将摔坏的手表取回后,于7月17日,以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了杭州某珠宝商行。事后魏女士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为由,告上法庭,主张卢某应当赔偿其所有经济损失。但卢某认为,魏女士是在自己生日这个特殊节日,为表达爱意的自愿赠与行为,其没有返还的义务。
一审法院认为,虽然魏女士以借用关系主张损害赔偿,缺乏依据。但就案涉事实,双方未能妥善处理婚恋纠纷,卢某故意损坏手表归还魏女士,有违公序良俗,故酌情判定卢某赔偿魏女士3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虽然手表是赠与,但案涉手表贵重属于超出交往正常开支范畴,手表的实际交付时间与两人分手时间亦仅间隔两个月左右,魏女士主张返还,并不违背常情常理。且魏女士提出返还要求时,卢某亦有意附条件返还手表。基于此,卢某应就其摔坏案涉手表再行归还的行为向魏女士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综上,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