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上门检修服务。”看着门外的人身着反光背心、手拿文件夹,颇有工作人员的模样,你是否会轻易让其进屋?近日,四川广安岳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冒充燃气公司员工诈骗老年人案件,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吕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责令其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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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据悉,2024年3月至4月期间,男子吕某某先后窜至四川泸州市、内江市、广安市等地,身着反光背心、手拿文件夹冒充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以预交燃气费、气表老旧需要更换等为由,先后骗取7名老年人共计10000余元。

行骗时,吕某某专挑老旧小区的老年人作为诈骗对象。“在老旧小区,我会随机选择一些住户上前敲门,对方开门后,便观察对方家里有多少人,年轻人多不多。如果年轻人多我就会找借口离开,如果只有一两个老人在家,我就说自己是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吕某某在供词中提到。

如果受害者相信吕某某的身份,吕某某便进入受害者家中“检查”气表和管道,并实施他的诈骗话术,告知对方家里的气表老旧需要及时更换。对方相信并同意后,吕某某再给出两种更换方案,一个是支付500元直接换表,另一个是充值1500元气费,免费换表。对方不管选择哪种方式,吕某某都是当场收取对方现金或微信转账,然后手写一张收条,并告诉对方过几天来换表,之后就立即离开。

岳池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某虚构事实,多次诈骗老年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提醒,若遇到自称燃气公司人员上门的情况,可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件,以便核实其身份。同时,也可以致电燃气公司的官方客服热线,对工作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进一步的核查。

此外,老年人由于甄别意识相对较弱,常常成为诈骗犯罪的主要目标。因此,亲友、邻居、社区都应该多关注提醒独居老人,不要让他们成为诈骗分子的目标,有效遏制诈骗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张寻 责编 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