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近日
沙市区人民政府发布
土地征收公告
拟征收关沮镇杨泗村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1317公顷
拟用于荆襄河水系治理连通及
配套建设项目
土地征收预公告沙征预公告【2024】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关沮镇杨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关沮镇杨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1317公顷共两个地块,其中农用地4.3742公顷(含耕地0.1291公顷、林地0.622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清楚(详见用地范围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荆州市沙市区2024年度第1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建设,批次用地拟用于荆襄河水系治理连通及配套建设项目(纵一渠),符合第45条第1款第3项情节的用地,因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及公园与绿地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4年8月14日起,由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 <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 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8月14日起,关沮镇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沙市区关沮镇杨泗村。公告方式为现场公告、网上公告,并已在沙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4日
荆州市沙市区2024年度
第1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项目勘测定界图
(点击图看查看大图)
来源:沙市区人民政府
编辑:蔡静文
责编:王璇/编审:唐万全/监制:邱智军
出品:荆州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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