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被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南阳市公安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打防管控一体推进,持续加大全链条、全平台、全领域打击力度,并同步开展网站平台综合治理和普法宣传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效。2024年以来,共办理涉及经济金融、民生等各类谣言案件189起,依法打击处置违法犯罪行为人264人,公布典型案例51起,发布“防谣”宣传文章10篇,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贡献公安力量。

南阳公安机关对近期清理的谣言信息和侦办案件进行分析,将网络谣言归纳分类,并公布了以下相关典型案件。

利用AI造谣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的虚假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

案例2024年7月,卧龙区王某某为吸引流量在网络平台编造“南阳市卧龙区陆营镇王宅村被水淹没,直升机在王宅村上空盘旋救援”谣言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经卧龙区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王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卧龙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某行政处罚。

网络灾害谣言

多为捏造、夸大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造成恐慌,扰乱公共秩序。

案例2024年4月至6月期间内乡马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陆续编造“甘肃地震”“浙江学校”“安徽黄山宝玉”“广西桂林遭遇强降暴雨受灾严重”等5个虚假视频,传播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经内乡公安机关依法调查,马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内乡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马某某行政处罚。

网络食品安全及产品安全谣言

捏造夸大某类食品问题,引发公众对该类食品的抵制,导致生产者、销售者损失。

案例2024年5月,内乡张某为吸引流量,在网络平台编造“某肉类生产经营、销售公司向学校供应劣质肉”,给该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经内乡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张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内乡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行政处罚。

网络个人事件造谣

针对某些个人,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给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

案例2024年4月,桐柏赵某因不满某饭店老板娘徐某某向其索要拖欠饭钱的行为,在网络平台编造“饭店浆面条下毒药,毒死几人,公安已介入”的谣言信息,对饭店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经桐柏公安机关依法调查,赵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桐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赵某行政处罚。

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类谣言

针对某一事件夸大事实,以偏概全、断章取义、文不对题。

案例2024年7月,邓州李某某为吸引流量,在网络平台编造“南阳某地下停车场捅人事件,图中一人倒地受伤”的谣言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经调查,李某某所发图片为晋江市公安机关2021年12月通报的某广场停车场内一男子持刀伤人的现场照片。经邓州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李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邓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某行政处罚。

伪装权威来源型

该类谣言常用“国家最高机密”“中央发话了……”等标题吸引关注。

案例2024年7月,西峡闫某为吸引流量,在网络平台编造“关于市直高中和县级高中违规开学的通报”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目前西峡公安机关依法对闫某批评教育,责令删帖。

求阅读转发型

该类谣言多编造“速看……”“紧急通知……”等字样吸引关注。

案例2024年2月,南召周某某在网络平台传播“派出所通知:二中这边有家长反映,昨天中午放学时,有学生遇到开小车的向学生问路,并拿出100元感谢费,让孩子上车带路,请各位家长叮嘱孩子注意安全,千万不要上车,防止被骗,确记!据反映,今天一中也碰到这种情况,估计这伙人最近在乡下活动,大家警惕!大家转出去!微信圈发一下,提醒各位父母,这是器官移植合法化在中国地面的器官准备行动”的谣言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经南召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周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南召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周某某行政处罚。

网上造谣敲诈勒索型

先在网络发布虚假负面消息,再以删帖为名敲诈勒索钱财。

案例2018年至2023年,南阳网民宋某某、王某、李某某、杨某某等11人,持续在网上发布邓州等地虚假信息,并以此敲诈“删帖费”,扰乱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经邓州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宋某某、王某、李某某、杨某某等11人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邓州公安机关依法将该案11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院起诉。

来源:南阳日报、南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