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苏州某轮胎公司因进口橡胶产品申报不实被海关缉私局处罚,该案例一经公示,橡胶进口的偷漏关税问题在行业内再次引起热议,这需要从海关总署在2019年对混合橡胶的归类认定文件说起。
海关税则对天然橡胶、合成橡胶、混合橡胶都有具体列名,税则归类似乎不是什么疑难问题。但是慢慢发现,海关的统计数据显示,混合橡胶进口量激增,原因是相较于天然橡胶,混合橡胶享受更低的进口关税率,进口自东盟的混合橡胶更可以享受0关税待遇。个别企业为了能享受0关税,将天然橡胶表层添加一点点合成橡胶,就以混合橡胶的税号进行申报了。海关总署发现这个问题后,在2019年发文明确,混合橡胶不能假混合,需要实质性混合!什么叫实质性混合呢?就是要求均匀混合,进口报验的橡胶在其任意剖面都需要检出合成橡胶。因此,当年天然橡胶因这一纸文件价格大涨。
从此以后,海关会不定期开展针对在天然橡胶表面含有少量合成橡胶的“混合橡胶”开展税收风险核查,今年至今海关已查获不少伪报税号违规的案件,不少企业受到了巨额罚款。
海关律师在此提醒:进口混合橡胶需要真的“混合”,在海关总署已经明确发文告知的情形下,企业仍然多次将假混合的橡胶以混合橡胶税号4002.8000进行申报的话,可能被海关缉私局认定存在故意伪报,以走私罪定罪处罚。同时,进口橡胶行业内亦存在为规避原产于美国的橡胶的反倾销税75.5%,在越南等东盟国家进行简单加工,获得东盟的原产地证,规避反倾销税,此种情形亦可能被认定偷逃应缴进口税,以走私罪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