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明代的兵制,它可以说跟唐代的相差不大。明太祖朱元璋平定天下天下,他参照唐代的府兵制,建立了明代的卫、所制度。在明代时期,中国大的兵区叫做卫,卫所类似于唐代的府;小的兵区叫做所。朱元璋曾说:“吾养兵百万,要不废百姓一粒米。”他是怎么做到的呢?其实,朱元璋创立的卫所兵制,是一种寓兵于农 ,守屯结合的建军制度,构思是吸取中国历朝的屯田经验得来。

当时明朝的兵区,设在一个府里的叫做所,连着两个府的叫做卫。大约以5600人为一卫,一般每卫设左、右、中、前、后5个千户所;1128人为一所;112人为百户所,百户所设总旗2个、小旗10个。这些卫所外统于各省的都指挥使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朝廷每次出兵打仗,就派一个将军统帅卫所军队,这名将军也被叫做总兵官。等到打完仗,军队回归卫所,总兵官也就没了兵权。平时卫所的军人自己种田,自力更生,当然国家也不要他赋税,这种制度与唐朝时期的府兵制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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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所的士兵主要来自军户(户籍种类属军籍之户),这些军户在洪武21年朝廷编造黄册之后确立。按照规定,军户为世袭,而且朝廷对这块管理很严格,想要除籍非常困难,除非这户人家绝后了、或者家中有人成为高官、又或是皇帝敕免,否则是无法除掉军籍的。

这些军户都要出一丁男赴卫所当兵,称作“正军”,家中的其他子弟称作“馀丁”或“军馀”。一般正军赴卫所,这家军户至少要有一名馀丁随行,馀丁主要是协助正军生活。当时,考虑到军户负担沉重,所以朝廷一般会多给他们一些田地,而且家中的正军、在营馀丁及原籍下的一丁都可以免除全部差役,以保障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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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军丁一般会被分配到距离原籍地遥远的地方,这是为了防止他们逃跑。然而带来的弊端就是,长途的跋涉加上水土不服,给军丁带来不少的痛苦。

正军服役于卫所,每一军人有房屋、田地,每月有固定的月粮,他们一般都是带着妻子、小孩一起生活。遇到行军打仗时,朝廷会发给他们口粮、武器,衣装则须军丁自备。军士在卫所,有些人负责守备,有些人屯田,人数比例不固定,按时轮流。一般负责屯田的人按时按量上交守备军及官吏粮食,这样就能让朝廷达到养兵而不耗国家财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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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所制度在明朝前期充分发挥了它的作用,让明代建立了赫赫战功,比如驱除元军、恢复中原。然而,大明过了太久的太平日子,当初再好的制度也会慢慢变质。

嘉靖时期,朝廷公布兵籍,全国仅有兵士97万。这些军士之所以会逃亡,除生活上逐渐困苦,还跟其社会地位下降有关系。明初因还有战事,所以朝廷也比较重视军人,后来太平久了,军人地位就大为降低。

然而嘉靖时期,帝国北方、东南边患严重,苦于兵力短缺,朝廷开始实施募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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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兵不同于卫所军,他们相对自由,但也不世袭。然而募兵制破坏了卫所制度“兵帅分离”的局面,朝廷也就无法完全掌控军队,不得不将部分兵权下放于将领。

募兵制施行以后,明军的战斗力得到了大幅提升,最为著名的莫过于东戚家军、俞家军、关宁骑兵等。这些职业军人凭军功可以拿赏金或升官实现阶级跃迁,因此他们作战勇敢、士气旺盛。

然而,募兵制却没能一直走到最后,因为他太费钱了!一开始,朝廷供养这些募兵所需的军饷规模并不庞大,但是到了后期,募兵费用也节节攀升,朝廷的财政却日趋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