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2年4月1日,董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福州市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5月,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书,后董某某被取保候审。

二、辩护意见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福州市公安局: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董某某之姐董某娴的委托,指派我作为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的辩护人。我接手本案后,依法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查阅了相关法律依据和有关判例,对本案有了初步的了解。

现就申请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取保候审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第一、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第二、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没有犯罪前科,又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第三、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愿意赔偿受害人福建某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损失

据犯罪嫌疑人董某某供述,其仅涉嫌职务侵占10500美元,按当时的汇率折合人民币约64000元。据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及其家属所述,他们愿意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以取得受害人的谅解。

第四、受害人福建某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身存在过错,对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可以从轻处罚

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在福建某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但用人单位却经常拖欠工资。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的月工资为人民币10000元,至案发时,该公司拖欠其工资人民币35000元。在身无分文的情形下,犯罪嫌疑人董某某为了离开非洲,一时糊涂才做出了侵占公司货款的错事。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故,请求贵单位给予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取保候审。

三、案件结果

2022年5月,福州市公安局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我局正在侦查董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因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缴纳保证金(大写)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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