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汾网友在领导留言板咨询关于山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部尧都区规划三街与规划十二路交叉口东南角四***营销中心欠薪的情况,获得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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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本人于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在**营销中心从事销售工作,自2024年1月开始**营销中心拖欠工资,目前拖欠本人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的工资,共计10000元

尧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时间:2024-07-15 10:01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收到。经调查核实,现将回复结果如下:

2024年7月1日,接尧都区委社情民意通道-人民网-领导留言欠薪转办案件:网民反映于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期间在山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部尧都区规划三街与规划十二路交叉口东南角四***营销中心从事销售工作,期间拖欠工资10000元。

经调查:欠薪情况属实。此案件已于2024年6月21日立案处理中。

在此,感谢您的宝贵留言。同时,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来源: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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