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消息,2024年5月30日上午,澄海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区文广旅体局对澄海区莲下镇大海门工业区4片6路一无名印刷场进行举报件检查,发现该加工场存在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等2项事故隐患,立即向该加工场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汕澄)应急责改〔2024〕146号,责令该加工场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向该加工场经营者陈少文发出《询问通知书》((汕澄)应急询〔2024〕85号)要求其到我局接受询问。2024年5月31日上午,陈少文到我局接受询问,陈少文作为该加工场经营者,负责加工场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认其加工场存在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的违法事实。2024年5月31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对陈少文(印刷加工场)进行复查,复查显示陈少文(印刷加工场)已将员工宿舍床铺搬离,并完成所有整改指令。经查,陈少文(印刷加工场)存在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予行政处罚。陈少文(印刷加工场)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陈少文(印刷加工场)作出处人民币¥25000元(贰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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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