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大理州云龙县“6·21”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2024年6月21日11时54分许,大理州云龙县长新乡新和完小师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建设单位:云龙县教育体育局;

施工单位:云南众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以下简称“十九条整治措施”)要求,现对该起事故涉及的上述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红牌警示1年。同时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予以通报,并将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记录。

请属地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十九条整治措施”要求,切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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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