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解民忧,纾民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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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宁陕法院太山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诉源治理“133”工作法作用,联合龙王镇司法所,采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形式,高效调处了一批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与农户之间的小额借款纠纷,为当地扶贫互助资金回收难提供了解决路径,有效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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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刘某等人与龙王镇某村互助资金协会签订《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借款合同》,用于解决发展生产急需的资金问题。到期后刘某等7名村民却未能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经催要无果,该协会找到宁陕法院太山法庭寻求帮助。考虑到该批次案件为系列案件,处理不好不仅会影响协会的正常运行,还会造成其他不良影响。法庭干警遂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做7名村民的思想动员工作,其中万某及时履行了还款义务,同时了解到刘某等6名村民虽然借款金额都不大,但欠款原因却各有不同,有的因投资失误导致亏损,有的因家庭发生变故导致经济困难,因此才无力及时偿还借款。经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后,案外人张某、刘某、乐某表示目前经济上确实存在困难,请求法庭给予调解并提出分期还款计划。

为便捷、高效、低成本化解纠纷,在征得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法庭干警主动邀请辖区龙王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乡贤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诉前调解。经充分沟通和析法明理,该村互助协会同意将还款时间宽限至今年12月30日前。随后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法庭干警现场指导,刘某等6人分别与该互助协会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向法庭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承办法官根据当事人申请,经审核依法出具裁定书进行司法确认。至此,该批矛盾纠纷止于未诉,化于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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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宁陕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桥头堡”作用,通过“庭所联动+巡回审判+精准普法”三段式多元解纷矩阵,深化诉源治理“133”工作法,一体推进“化讼、少讼、无讼”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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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杨珊珊丨编辑:韩都丨责编:储光燕

审核: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