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7月8日电,据杭州市发改委消息,为进一步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该市对去年出台的“总部经济22条”进行升级,新政策已于近日实施。升级后的政策拓宽了上市总部企业认定范围,增加北京证券交易所、台湾交易所和新加坡交易所上市企业,同时将“总部企业上市主体在杭”的要求放宽为“上市主体或境内实际运营主体在杭”。此外,升级后的政策将省市区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纳入认定范围。而随着总部企业认定范围的拓展,杭州还将三星级以上总部企业名额从60家扩大到100家,今年将评定五星级20家、四星级30家、三星级5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