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黑龙江辉鹏混凝土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被大庆市萨尔图区应急管理局处以人民币8万元整的罚款。

据公告内容,2024年6月17日15时40分左右,大庆市萨尔图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黑龙江辉鹏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这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四款的规定。

黑龙江辉鹏混凝土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构成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行为。依据法规,对其作出人民币8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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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