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安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五老”调解室作用,成功帮助25名劳动者讨薪,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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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周某某等25名劳动者来到东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表示要追讨工资。2022 年,周某某等25人在唐某某经营的东安县某玩具厂(一厂)工作。2023 年5月9日,因唐某某下欠周某某等25人部分工资共计87 000余元未支付,周某某等人向东安县劳动部门投诉。2023 年 10 月19 日,唐某某作出书面承诺书,承诺于 2024年元月 15 日前全部结清,如逾期未结清所有法律责任由唐某某一人承担。现承诺期限已到,唐某某仍未按承诺及时结清工资。周某某等人多次向唐某某催要下欠工资,唐某某以各种理由拖延。

东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开通绿色通道,主动协助其准备立案所需材料,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立即委派东安县人民法院“五老”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员接收该批案件后,仔细阅读案件材料,听取周某某等人的倾诉,在基本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唐某某取得联系,充分运用“情、理、法”,从法律规定出发,对恶意拖欠工人工资将面临的法律后果进行释明,耐心细致地做唐某某思想工作,最终唐某某表示工人挣钱不易,愿意积极支付劳务工资,但无力一次性付清,请求给予几月宽限期。调解员了解双方想法和实际困难后,再次结合事理、情理对双方做调解工作,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向。随后,双方当事人齐聚东安县人民法院“五老”调解室共商调解方案,最终,涉25名劳动者欠薪案件全部达成了定期全额支付劳务工资的调解协议。

在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后,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以真正实现,东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知周某某等25人对其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当事人经协商后决定共同申请司法确认。东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接到司法确认申请后,当日即安排专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调解协议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法制作民事裁定书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随后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经司法确认后,该协议内容即具有强制执行力,若唐某某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周某某等人可据此申请强制执行,并告知了强制执行的申请程序。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东安法院将持续深化“如我在诉”理念,充分运用驻庭调解室“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妥善化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同时,也能体会到司法的温情服务,真正为劳动者撑起“安薪伞”。

作者丨唐雅群 来源:东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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