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禹州警界通报:近日,夏都中心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案称:其车内500元左右的现金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视频追踪、分析研判等工作,最终确定三名嫌疑人身份,并于6月20日将三人抓获到案,经审讯,三人如实供述了通过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目前,三名违法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治安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防止此类案件发生
禹州公安提醒广大群众
01
下车要锁门
无论是去办事,还是遭遇突发事件,只要人离开车,就应及时锁好门窗,防止财物被盗,不要图方便,认为短暂离开,从而不拔钥匙、不锁车门。
02
放物要讲究
千万不要误把汽车当作保险箱,贵重物品如手机、现金、手提包等请随身携带,不给窃贼作案动机,减少被盗的风险,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设法转移或作隐藏处理,切忌放置在显眼位置。
03
锁后要拉门
下车离开后,不仅要记得车门落锁,更要用手试拉车门是否锁好,除了能防范不法分子使用干扰器等高科技作案手段外,也能避免钥匙锁车“锁而不实”的情况出现。
04
停车要守规
车辆停放尽量选择正规的停车场,或选择有人看管或有监控、光线好的地方,不要贪图方便而将车辆停在没有专人看管的居民小区或偏僻的路边,且路边随意停车既违规又不安全。
05
安装报警装置
有条件的群众建议安装报警装置或防盗装置,一旦发生情况及时发出报警,一方面提醒车主,另一方面震慑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违法分子。
如发现物品被盗
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保护好现场
禹州公安也在此告诫不法分子
不要妄想逃脱法律的制裁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来源:禹州警界/禹州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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