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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来了

办证高峰也来了

为满足群众办事需要

利川公安奉上一份办证攻略

让小伙伴们省时省心又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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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错峰办

避开周高峰,周一、周五办证群众较多,建议周二至周四前来办理;工作日高峰为上午10:00-11:00,下午14:30-16:00;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已变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13:30-14:30办证群众较少。请广大市民尽量错峰办证,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02

自助办

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4小时自助服务区设有“身份证拍照申请领证一体机”,凡是办理过指纹身份证需要换、补发的均可在此机器上办理,换发需带身份证原件。

03

就近办

居民身份证已实现全国通办,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以及全市12家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均可办理,大家可以合理规划,就近办理。

04

网上办

登陆“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可网上办理户口迁移、出生登记、户口注销、项目变更更正等多项户政业务。为进一步便利群众,湖北省公安厅于近期推出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补领、户籍类证明开具、居住证办理“全程网办”。

(一)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补领

1.办理对象:具有湖北省户籍的居民。

2.办理条件:在省内申领居民身份证(领证不超过两年)且已现场采集人像、指纹信息、丢失(损毁)证件的人员。

3.所需资料:居民户口簿。

4.领取方式:省厅制证中心完成制证后,将证件交由邮政部门统一寄送至证件申领人。

5.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对丢失(损毁)补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由邮政快速送证上门时代收。

6.办理时限: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申办成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类证明开具

1.办理对象:具有湖北省户籍的居民。

2.办理条件:居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民本人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对符合出具证明条件的,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据实出具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临时身份证明。

3.所需资料:居民身份证。

4.领取方式: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生成证明文件,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

5.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免费。

6.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三)居住证办理

1.首次申领居住证

(1)办理对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2)办理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同时,对符合购买房屋、缴纳社保、就学就读、就业创业、与本地户籍人员结婚、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等情形之一且时间满半年的,即可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3)所需资料: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址证明材料,以及缴纳社保、就学就读、营业执照、结婚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材料之一。

(4)领取方式:居住地派出所线下领取。

(5)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免费。

(6)办理时限:10日。

2.居住证补领、换领

(1)办理对象:已申领居住证的居民。

(2)办理条件:居住证持证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居住地住址发生变更或者更正的或者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遗失的。

(3)所需资料:居住证持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4)领取方式:居住地派出所线下领取。

(5)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免费。

(6)办理时限:10日。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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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利川市公安局

编辑|小 胡

审核|程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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