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遗产继承为什么这么难?是故意为难老百姓吗?之前讲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的问题,提到“即使有公证遗嘱也不能直接过户,还需要其他同顺序法定继承人出面配合并提供相关手续,如果有人不配合就得到法院起诉,持法院判决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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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对这种规则反感,说为什么总是为难老百姓?只要来人有遗嘱,就应该直接给人家办理过户。如果有纠纷过完户继承人之间再去打官司呗!
大家觉得如果按这种操作办遗产继承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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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问题来了:假如按这种思路办继承手续,是要求必须持有公证遗嘱才给直接过户,还是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都给办理过户?

再进一步说,按法定继承时没有遗嘱怎么办继承手续?是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以直接要求办理继承过户吗?办继承时最少应该提供哪些证明和手续?

杨律师觉得如果真按这种思路办,恐怕乱子会更多。不确认所有继承人的意见的情况下,如果先来办继承手续的人其实是不该得到全部遗产的人,且拿到遗产后很快把遗产变卖、转移、挥霍掉,其他继承人发现有问题去起诉,即使胜诉了,得到的也可能是一份空头判决,那时候这个损失又能找谁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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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完全能理解对现行继承手续的反感情绪,因为现在的继承手续体系确实是有问题的。

理智地讲,在没纠纷时要求所有继承人到场配合,如果有纠纷要求到法院起诉解决,这个规则其实是没问题的。现在的问题在于,即使所有继承人都愿意配合,有时办继承的相关证明手续太难搞了,

早年很多时候办继承手续,被继承人所在工作单位开证明就能用,没工作单位的街道开证明也能解决。而现在工作单位已经没法证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了。即使在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户籍地的派出所,也未必能拿到全部的亲属关系证明,尤其是涉及转继承或代位继承情况时,如果被继承人或相关继承人有多次户口迁移情况,穷尽相关继承人的身份信息,就是个大难题。有时候就是因为这种证明不好找导致没法顺利办继承手续。

所以,如果能完善户籍系统,不管有没有转继承或代位继承的情况,也不管户口迁移过多少次,在被继承人的户籍所在地就联网直接调到被继承人所有继承人信息,确认现在所有在世的有继承权的人的个人信息情况,最大程度降低办理继承手续开证明难度,办继承手续应该会更容易,大家的怨气应该会小很多!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