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四部门协同推进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庞慧敏 通讯员蒋少萱)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提高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协作质效,健全工作机制。

《通知》指出,四部门要联动协作,建立风险提示协作机制。加强线索移送和风险提示协作,通过“一函两书”、法院司法建议、检察合规倡议、劳动保障监察等事前监督措施,推动企业合法规范用工。对于用人单位重大用工风险,法院可会同同级工会联合发送司法建议及“一函两书”,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同时邀请工会干部担任特约监督员。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女性、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权益,或者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社保欠缴等群体性纠纷且用人单位不予配合的,县级以上总工会可同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并移送相关线索材料,由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法律监督或支持起诉程序。

《通知》还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与同级法院、检察院、人社部门要加强劳动争议隐患治理协同和工作衔接,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和“一中心、多工作室、多站点”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仲裁院、法院、检察院之间的协调联动,共同加强劳动用工指导。6月以来,自治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已发布三份专项全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分别提醒全区各用人单位要保障职工在高温期间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