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调解员,已收到姚某的欠款,这事让您费心了。”近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调解室里电话铃声响起,特邀调解员杨和平一接起电话,就听到当事人尚某的报喜声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片来自网络

一年前,姚某在尚某经营的汽车配件店赊购汽车轮胎及其他配件,共计赊欠货款3300元。约定还款到期后,尚某多次催收无果,期间姚某还拒接电话、微信拉黑。

追讨无奈之际,尚某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前调解中,调解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前来参加调解的姚某,得知自己成了“被告”,情绪特别激动,扬言“尚某不讲情面,扫了自己颜面,就是有钱也不还他”。

双方不欢而散,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随后调解员试图电话联系姚某再行沟通,均遭到姚某拒绝,并设置了电话拒接,沟通再次中断。

考虑到姚某爱面子、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调解员便与姚某所在村联系,在村委会主任的帮助下,登门来到姚某家中,与其交心谈心、释法说理,最终打开其心结,被说服的姚某承诺一周时间内主动足额付清欠款,才有了文章开头一幕。

特邀调解员作为诉前调解工作的新兴力量,为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全方位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支撑。近年来,玉屏法院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强化诉前调解力量,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引导当事人理性、高效解决纠纷,达到纠纷快速化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来源:玉屏法院

监制:肖亚 |审核:崔嵬 |编辑:陈维

推荐点击

点击进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贵州小程序,足不出户即可网上立案、手机阅卷、申请调解等哦~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法〔2024〕46号)

点击关注铜仁法院公众号,为您推荐更多铜法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