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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陈仓区法院天王人民法庭组织法官干警深入磻溪镇新站村,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据悉,本案原、被告于2011年开始共同生活,2024年4月24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原、被告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天王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团队在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时发现,被告肢体残疾且患有脑梗,行动不方便。考虑到被告的身体状况和案件的特殊性,为了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法官决定在当地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审理此案。

6月21日下午,原、被告到达该村村委会的庭审现场。在主审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有序进行陈述答辩、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在案件调解阶段,主审法官从情理、法理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对原、被告双方开展思想工作,并邀请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到场共同参与调解纠纷。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平静下来,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该案的巡回审理及共同调处的方式,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高度称赞。

从“坐堂办案”到“送法上门”,陈仓区法院天王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延伸诉讼服务触角,通过深入镇村开展巡回办案,切实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在今后的工作中,天王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乡村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在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中感受到更多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审核|张杨

文稿|冯笃岐 张瑞娟

编辑|曹艺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