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而育之(教而不育谓之术,教而育之谓之道!聊身边教育,分享育人之道)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长久以来,城乡之间的教师流动一直都是单向的,大家看到的都是乡村教师往县城流动,却几乎看不到有县城教师主动申请调到乡村学校的。

也曾有一些县城教师被“惩罚”后,不得不到乡村学校任教,这些教师或者是有偿办班被抓,或是体罚学生产生恶劣影响……,总之,把县城教师“下放”至农村学校,成了一种惩罚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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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浙江一位老师发帖称,当地又到了三年一聘的时候,今年教育局出台了新措施,城区每个学校,必须有两名教师不能聘用。经过聘任小组打分,得分最后两名,学校不再聘用。由教育局安排,到城区周围学校去任教。城区周围的学校呢?要有一名老师落聘,到偏远学校去任教!

随着政策的改变,现在把县城教师“下放”到农村学校,到底是奖励?还是惩罚?这让乡村教师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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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惩罚,把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是对乡村教师的侮辱!

为了振兴乡村教师,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对乡村学校和乡教师进行倾斜。但现实却是很多乡村教师把离开乡村学校到城镇学校任教作为发展目标,留在乡村的教师,大多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以及实在流不动的教师。

与这种“向上流动”对应,国家要求中小学教师评高级职称需要有乡村学校从教经历,就变为城市学校教师为获得“经历”到乡村学校“到此一游”。而各地推进的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不是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平等、双向轮换,而是把轮换到乡村学校作为对城市学校表现不佳的教师的惩罚(也被称为“流放”),以及把从农村村学校轮换到城市学校作为对乡村学校老师的奖励,这样的轮换就完全变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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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教师的调动,视为对教师的“奖励”或者“惩罚”,当然有其现实性。这个现实性就是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但如果将教师调动与奖惩挂钩,看似是“论功行赏”“论罪定罚”的“公平竞争”,却造成了更大的不公,并且形成了对农村学校、农村师生“官方认证”的教育歧视,成为加剧城乡教育不平衡的“软件因素”。

将调离与奖惩挂钩,使农村学校成为犯错教师的“流放地”,不利于农村学校吸引优质师资和生源。农村教师和学生会有被羞辱感和被抛弃感;原本诚心到农村服务的教师也会产生顾虑,怕被人误以为是自己“能力不足”或者犯了错误被“发配农村”。

从“好学校”调到“差学校”,从城市学校调到乡村学校,往往被视为对教师的处分。

这种做法本身就是对农村教师的侮辱。对城市里犯错误的教师发配到农村就算是处理结论。让本就服务于乡村教育的老师情何以堪?

城区学校排名靠后的教师调动至农村学校工作,如果农村教师排名靠后呢?惩罚他们去更偏远的学校吗?这不是与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相违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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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下放”到农村学校的县城教师来说,不见得是坏事!

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让县城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不见得是坏事。

网上有不少县城教师其实挺羡慕乡村教师的,且听我细讲。

乡村教师晋升职称可以走绿色通道,在乡村学校工作到一定年限,直接晋升高级职称,并且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这是县城教师最羡慕的一条。可能有人会说,羡慕的话,也去农村学校任教呀!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毕业后一直在县城任教,已经在县城学校工作好多年了,这时候再去农村学校,到退休可能也达不到晋升高级职称的年限要求。

对于乡村教师来说,每个月还有乡村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地点越偏僻,补助标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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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现在乡村学校学生流失严重,基本上没有几个学生,有时候村上谁家结婚,可能全校学生请假去吃席了,就不用上课了。100人以下的农村小学很多,但是学校配的教师人数却不少。

农村学校学生少,工作相对轻松点,还有补助可拿,何乐而不为呢?

不信你去农村学校问问,那些40岁靠上的老师,现在让他们进城上班,他们愿意去吗?

对于县城教师来说,如果把他们派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其本人来说,不见得是坏事。

从振兴乡村教育的层面来看,把城区教师“下放”到农村学校,作为一种惩罚手段,不利于乡村教育的发展。但是对于被“下放”的县城教师本人来说,不见得就是坏事,这有可能是一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