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公司行政部一名员工。上个月,她通过了其他公司的面试之后,向公司提出了申请,准备跳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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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样的事情,公司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只要员工提前一个月申请,公司没有任何权利阻拦,这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权力。唯一能做的,就是赶紧招人,接手小刘的工作。

仓促之间招人,其实也并不容易,经过了一个星期,面试了好几个之后,终于招到了各方面条件比较符合的。之后,就开始了工作交接。

由于行政的工作本身不是很复杂,加上新招的人学习能力不错,交接进行得比较顺利。差不多10天的样子,新员工基本就能独立上手了。虽说达不到小刘的工作效率,每天需要稍微加点时间的班才能处理完工作,但是,随着她对工作内容的熟悉,应该很快就能跟上进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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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候,小刘找到了人事,表示要撤回自己的离职申请,不走了,同时还要求人事将新招的员工辞退掉。当然,这背后也是有原因的,那就是小刘之前面试过的公司撤销小刘的聘用决定。

话说小刘去面试的这家公司,人事通知她通过面试,没有用书面的形式,没有发offer,只给了个口头通知,其实本身就留下了伏笔。现在又通知她撤销,并没有留下任何把柄。当然,这个事情我只是随口一说,还是继续说小刘的情况。

当初想走的时候,交完离职报告就催着人事赶紧招人,跟自己交接。现在不想走了,又想撤回离职申请,叫人事把新招的员工辞退掉。小刘这做法,我是看着有些搞笑的,她又不是老板,哪能想怎样就怎样。辞职她是有权力的,但是叫人事辞退别人,她还真没这个权力。

被人事拒绝了之后,小刘闹到了老板那边。结果老板得知前因后果,接过人事手中拿着的小刘的离职报告,直接写上了“同意”二字,并且叫人事立即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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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刘当场大骂老板没人性,自己在公司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老板怎么能这么对待自己。

结果老板也没客气,当面告诉她,公司不是菜市场,不是她想走就走,想留下就能留下的地方。另外,公司有人事也有其他高层领导,要不要辞退新员工,自有定夺,轮不到她来指手画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