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检察机关的帮助,从申请到调解,从胜诉到付款,历时一个多月,心中这块‘石头’终于落地了。”2023年8月,李某收到工资款后第一时间告诉检察官。

“我受雇装修房子,房子装修好后雇主一直没付清工钱,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还能要回工钱吗?”2023年6月中旬,李某来到梅州五华检察院寻求帮助。

原来在2022年4月至8月间,李某在五华县某镇为雇主江某5层半的自建房做外墙装修工程。工程完工后,雇主江某以暂时没钱为由向李某出具欠条,并承诺在2023年2月底付清工资23500元。但到期后江某迟迟未支付工资,此后,李某多次向江某追讨被拖欠的工资均无果。

“大概欠了多少工资?欠条还留着吗?”在五华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承办检察官陈银霞向李某询问欠薪细节。“总共有两万多元,我把欠条都带来了。”李某小心翼翼地拿出叠得十分整齐的欠条,言语中透露着焦虑和不安,“妻子生病了,全家人都指望着这点工钱吃饭”。

“虽然你没有和雇主江某签订书面合同,但已按照雇主的要求提供了劳务,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务合同关系,加之有雇主出具的欠条和相关证明,起诉是有充分依据的,法律不会让这张‘欠条’变成‘白条’的。”在全面梳理案情、核实证据材料后,检察官向李某普及法律知识,并告知其检察机关的民事支持起诉职能。随后,李某向五华县检察院提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

受理申请后,五华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行动。一方面,到当地镇村走访了解情况,对李某提供的证据予以梳理固定;另一方面,与另一方当事人江某沟通协调、督促其积极履行支付劳动报酬义务,引导双方调解。2023年7月初,经检察官多次上门向江某释法说理,江某最终愿意先支付1万元工资,剩余款项以资金周转不灵等为由,不明确表示愿意尽快支付工资。

对此,五华县检察院提前与该县法院沟通,围绕如何最大程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达成共识,同时发出支持起诉书。该县法院收到支持起诉书后,迅速启动“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欠薪诉争快审快结。2023年7月28日,该县法院作出判决,江某须在判决生效后三天内支付拖欠的剩余工资款。

胜诉后,检察官并未就此止步,在判决书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五华县检察院及时开展回访。了解到当事人江某并没有按期履行判决义务,承办检察官引导李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法院加大执行力度。

经法检两院办案人员联合开展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明确告知江某若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将会承担的不利后果。江某也深刻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2023年8月中旬,李某收到了剩余的工资款。

结案后,五华县检察院以办理此案为契机开展监督活动,深化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不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一方面,通过到施工现场、相关企业、镇村社区宣传支持起诉职能作用,特别向工程负责人普及拒不支付工资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联合相关部门会签“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举行联合普法宣传等,推动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矛盾化解,着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溯源治理。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作用,依托工作机制,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民事检察监督履职,努力让劳动者不再烦‘薪’忧‘酬’。”五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志容说。

文 记者 丘锐妮 通讯员 李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