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楼盘从 160 万降价到 39 万,而且还卖不出去,这个消息真的是挺让人悲凉的,而且这消息得到了证实。

我觉得不能用单纯的“买这些房子、买这些楼盘的人愿赌服输”来形容。先说一个自我安慰的很多人的说法。他们说:“我是刚需,我买了之后自住,所以只要我不卖,我就不亏钱。”

这种说法也仅仅是掩耳盗铃和自我安慰。一套房子只值 39 万,你花 160 万买,多出来的这 100 多万不香啊?干点啥不行,所以自我安慰也是没办法当中的办法。

另外我为什么说也同情当时的炒房客,是因为当时这个楼盘火热,走的是环北京的概念,由此它属于概念房。但是如果当时没有政府发布的一些消息,或者没有媒体的推波助澜,也不会有大量的人都去买这种楼盘,最后砸在手里。在这方面,对于本身就存在消息不对称,而且又没有良性引导,只让大家疯狂买房,去买这种泡沫房,这能说完全是买房者的责任吗?

再想到有很多所谓的“鬼城”,当时也是放出消息,纷纷有人去淘金,结果去了之后到现在一地鸡毛。如果当初没有人热炒,怎么会出现让后来的人亏得一败涂地的情况呢?因此在这里面,我觉得有关部门是有责任的,而且是有很大责任的。

我们的楼市其实跟我们的股市,并不是真正的“你把它作为一种消费品,买了之后认赚认赔,那都是自己的事情”。政治经济学,经济跟政治是息息相关的。你不能说需要大家买房,制造高泡沫的时候是一个论调,不需要大家买房了,或者这个任务完成了,实在拉动不了了,就是另外一番论调。

老百姓说难听点,不应该把老百姓或者某些老百姓当“夜壶”来用,那样太不亲民了。所以现在遇到这种事情,拿在手里的这种房子,除了自认倒霉,也没有其他可维权的通道,只能自己消化,这才是更加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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