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信用铜陵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铜陵佳跃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擅自占用集体林地,被罚款3.31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铜林罚决字﹝2023﹞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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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佳跃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开展华能铜陵市郊区大通镇木排冲光伏发电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清障作业时,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占用铜官区西湖镇柴塘村1056平方米集体林地。

铜陵佳跃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参照安徽省《安徽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实施意见(试行)》(林法(2021)80号)规定。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铜陵市林业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3.312万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在180天内,原地补种树木106株,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来源:信用铜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