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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猎德大道、黄埔大道,广州市中心城区外地号牌汽车高峰期限行首日。

7月1日起,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高峰限行”管理措施正式实施。8时20分许,广州海珠区洛浦路口入城方向,车流已逐渐增大。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设施大队许警官向南都记者介绍,当天起,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在广州市管控范围内道路通行。

8时许,在海珠工作的乌先生驾驶着粤K号牌车途经洛浦路口,进入限行路段。路边执法的广州交警将其拦停在路边,开展教育劝导,介绍“高峰限行”措施。乌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工作日里,他常通过这条路往返番禺、海珠。“感觉新措施比‘开四停四’更方便,因为一般周末假期不限行,我就可以自由出行。”

许警官告诉南都记者,“在15天的执法过渡期里,如果我们看到有非粤A籍的小客车违反了限行规定,我们都是以教育为主,告诉车主有这个政策,希望他也告诉周边的人,注意遵守这个规则。”

据悉,广州交警设置15天的执法过渡期,从7月16日起,正式对违反规定的车辆依法进行违法记录和处罚。

在出行预约方面,广州交警介绍,如有需要,外地小客车可预约申请工作日高峰通行,每个自然年不超过12个工作日。申请方式可以是单独申请1个工作日,也可申请连续多个工作日,按自然年清零。

临时出行可提前申请,也可出行后申请。出行后申请的,需在当天24时前提交申请,完成办理预约通行。

如需取消临时出行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高峰通行预约小程序选择取消申请,取消成功后,可以再次进行申请。需要注意,已预约但未出行的需在通行日当天24时前申请取消,超期未取消的,视为已使用。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 通讯员 交宣

摄影:南都记者 梁炜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