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家委会这样的组织存在?家委会真有存在的必要吗?没有家委会学校就不会管理沟通了吗?以前没有家委会,学校不是照样教书育人吗?自从有了家委会,有多少家长没有被家委会绑架过?
提到家委会,有很多学生家长就气不打一处来,甚至有些学生家长因为和家委会的矛盾,给孩子的求学之路带来诸多的波折,比如有家长就因为家委会“乱花钱”而给孩子办理转学。
为什么会有家委会这样的组织?这事还得从2012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说起,自从有了教育部的指导意见,全国各地尤其是城市的中小学幼儿园,家委会如雨后春笋般地就涌现了。
教育部的指导意见是好的,比如明确提出家委会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三项职责: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然而,很多指导意见在落实的过程中却被异化了,甚至成了很多家长诟病的事物。
笔者来说说家委会的4宗罪:
第一宗罪:乱收钱
孩子在学校读书,虽然义务教育阶段国家明文规定不让收学杂费,然而在实际执行中,以校方名义收费的项目就不少,这已经让家长们承担了很多费用。家委会的存在,又堂而皇之以班费为名收取费用,有的每个孩子收取大几百的班费,还有每个孩子收取上千元班费的。请问这是谁赋予家委会的权利?这样的权利有没有监督,还是随意而为?
第二宗罪:乱花钱
收了钱就要想着办法花钱,对于家委会掌握的班费,到底该如何花,似乎也没有完善的管理规则。有的家委会趁着教师节给老师送出昂贵的礼物,有的家委会为老师置办一些本应该由学校提供的教学工具,或者为班级置办非必要的装饰品,还有的家委会在班级活动中过度消费,这都是家委会乱花钱的形式,这种没有约束的乱花钱,成了家长们诟病家委会的原因。
第三宗罪:挟持家长意愿
在家委会承办各种事情时,往往是家委会的成员说了算。在家委会议事规则不完善的情况下,很多家长都成了被迫自愿的角色。如果个别家长没有自愿,对一些事情不支持不赞成,往往会担心孩子会不会区别对待,甚至被扣上不合群不团结的帽子。更可恶的是,一些家委会拿着班费给老师送礼,拍老师的马屁,搞得教育生态乌烟瘴气。
第四宗罪:牟取私利
俗话说,无利不起早!一些家委会的成员正是抱着这种目的而来的。家委会的成员往往能够名利双收,名义上是家委会的会长,主任,部长等等头衔,实际的利益则更加直接,比如孩子被选为班干部,评为好少年,得到老师的更多关注,这严重干扰学校班级的正常管理。更严重的是,一些家委会被称为学校和老师的白手套,学校和老师不方便出面做的事情,都可以交给家委会来做,这中间的利益问题可想而知。
也正是因为家委会这四宗罪的存在,导致了家委会成为家长们诟病的事物,扰乱了一些学校正常的班级事务管理,造成了学生之间攀比心理,所以有网友就发出家长们苦家委会久矣的感叹,更是呼吁赶快取消家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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