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新闻网6月29日讯(通讯员 顾言心)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宣传管理工作,规范医疗广告宣传行为,6月28日下午,株洲市妇幼保健院举办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培训会,邀请湖南一星(株洲)律师事务所龚俐律师来院进行专题授课辅导,医院中层干部、各临床科室负责人、通讯员、健教员、网评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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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俐结合《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从医疗广告的法律认定、具体要求、审查申请、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重点介绍了医院在开展宣传工作方面应注意的事项。通过授课,为该院全面、规范开展宣传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委员黎莉主持会议并总结发言,她表示不规范的宣传用词,可能会涉嫌违反广告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加强广告法律知识及合规性的学习,不仅是责任所在,更是必要之举。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把握好宣传的角度和尺度,不碰红线,不踩底线,增强规范发布医疗广告的自觉性,促进医疗宣传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审:李苗

二审:彭景

三审: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