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温泉大亨陈仲明2023年9月,替2024“大选”候选人郭台铭收购连署书,后遭人举发、法办,陈侦讯时认罪,台北士林地院日前依连署行贿罪,判陈仲明两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并科罚金新台币5000万、另支付公库2000万,法治教育10场,全案可上诉。

其他跟陈一起进行收购的沈女等12人,各判处1年1个月至2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100万至350万,支付公库10万至100万元、接受法治教育课2至10场,犯罪所得与工具没收,石姓男子被控违法搜集民众个资,判处5个月得易科罚金。

台“中选会”去年9月18日公告第16任领导人、副领导人选举被连署人名单;鸿海集团创办人郭台铭于10月间于全台各地发动连署。

士林地方法院判决指出,经营温泉饭店的陈男等人,涉嫌于2023年9月19日至10月19日间,为助郭台铭通过连署门槛,自某处取得资金、大量空白连署书及连署用章,与其他共犯一同委托他人以500元为对价,向不特定连署人收购连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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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从事停车场管理员的石男从脸书(Facebook)搜寻下载不知情民众的身份证等个人资料,并伪造连署书,藉此从陈男等人获取收购连署书的报酬。

士院认定,陈男等人藉由此方式共计购得600余份连署书,期约贿赂金额以每份500元计算,约30万余元,

士院指出,陈男等14人涉犯正副领导人选举罢免法连署行贿罪、个人资料保护法、刑法伪造文书等罪,事证明确。

士院认为,陈男等人无视政府大力宣导而从事贿选,妨害选举连署的公正、公平与纯洁,戕害民主政治的健全发展,对于台湾选举制度的公平与正确性产生危害,所为均应非难。

士院审酌,陈男等人犯后均已坦承犯行,部分被告均已缴回犯罪所得,考量被告各自的犯罪动机、目的、手段、分工,分别论罪量刑,全案可上诉。

此外,中国国民党籍屏东县议长周典论也因鸿海创办人郭台铭“大选”连署案涉贿遭检方起诉,去年12月26日羁押至今,他曾多次以“心脏不舒服”为由拼交保。不过经屏东地院裁定从5月22日起延押2个月,禁止接见、通信,他提起抗告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裁定驳回。

高雄高分院合议庭则认为,周典论涉案情节重大,仍有串证等可能性。另外,经专业医师判断,周病情并未严重至危及生命,故住院1日后即行出院。医生嘱咐门诊追踪治疗,也并未诊断认为身体状况不适合执行羁押。虽有心脏病,现由看守所护理人员已足照护,因此裁定驳回,不得再抗告。

来源:综合两岸媒体报道,本文由“郭茂辰海峡传真”公众号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