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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悟法院在执行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包某进行司法拘留,被执行人从一开始的抗拒执行,到拘留后1日便凑齐全部赔偿款,强力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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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某与包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一、二审判决包某应赔偿颜某各项损失近7万元。因包某未按期履行,颜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经调查,包某在村里经营木材生意,但账户上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包某,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包某均推诿拒绝。6月24日,执行干警前往包某家中再次敦促,包某态度十分强硬,威胁执行干警“我有钱也不会赔偿的,我不服判决,你有本事把我抓进去,抓进去后法院还要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经多次释法明理无果后,本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晚19时,执行干警将包某送进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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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拘留所后,包某切身体会到在拘留所的酸楚,仅在拘留所呆了一晚,便一改往日态度,主动表示愿意赔偿。随后包某及家属积极筹款,案款凑齐后包某家属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并履行了赔偿义务。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司法拘留是执行过程中的一把利剑,是实现胜诉权益的有力手段。下一步,大悟法院将继续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持续打击心存侥幸心理、逃避执行行为,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将“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金 瑶 方 维

图片:方 维

编辑:邓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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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大悟法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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