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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赢了吗?没有,著名央视主持人4年宝贵时光被赔葬掉了,丢人不?谁承担?朱军为何不起诉弦子诬告?难道就这么默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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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子赢了吗?赢了,锲而不舍花了8年时间搞臭朱军的目的已达到,但输得更惨,毁掉贞操、名声与前程,哪个单位愿用这种人?哪个男士愿娶这样女子当老婆?刚认识还没确定恋爱呢,就引来四下议论一身骚!

若用一句话概括这起案件的一审二审全过程就是:轰轰烈烈,一地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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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谓是前后总计8年时光,让这起案件将双方当事人弦子与朱军拖得精疲力尽、颜老珠黄,而二审宣判弦子“证据不足”败诉,似乎等于是还了朱军一个清白,朱军洋洋得意出现在央视门前自拍发贴。

于是很多人一窝蜂向朱军道喜,祝贺朱军重返央视,相信朱军是清的,这种感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也有一少部分人对此事秉持不同意见:证据不足,并不等于没有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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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观点也不能说是不对,内蒙“呼格冤案”不就是17年后重审,以“证据不足”翻案的吗?但是,倘若不是17年后“真凶”赵志红浮出水面主动担责,这起冤案可能永远石沉大海!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因为任何社会制度形态下,都不可避免会出现冤案的发生,这是基本的社会历史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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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轻轻松松重返央视,得益于二审宣判结果的“证据不足”,我们不能说明法院一、二审的审判结果有误与否。但是从严格意义的法律层面上说,“证据不足”并非是完全否定事实的存在!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处案件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也就是说,法院办案即要重口供,更要重证据,没有证据的口供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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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因为如此,颇为耐人寻味的是“呼格案”冤案的翻案,是因为重审时认定为“证据不足”。而17年后“真凶”赵志红主动坦白承担罪责,却不被最高法院所认可采纳,原因也是“证据不足”!只不过是赵志红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事实的21起案件件,法院经复核,只对其中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17起犯罪事实予以确认;对其余4起犯罪事实包括“呼格案”不予确定。

最高法院认为,“呼格案”再审改判无罪,是因为认定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的证据不足。“呼格案”再审改判的重大法律意义,不在于是否挖出了真凶,而在于让“疑罪从无”等保障人权的法律原则,得到了高度的重视和普遍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坚决防止出现类似悲剧。

回头再看朱军、弦子案,二审的结果是“证据不足”,也是基于这种“疑罪从无”的原则,而并非认为朱军是一定清白无罪,或者说是完全否认事实的存在。不轻信口供,重在证据,这是法律的进步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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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弦子败诉;朱军赢了,赢在了“证据不足”,输掉的这四年央视主持人时光,央视当然是有责任的,未接到法院的判决通知,你央视凭什么断然决定让朱军停职4年工作?哪里来的这种自信?站在谁的立场上?

而作为七尺大老爷们的朱军也“窝囊”得非常荒唐,只是隔空喊了一嗓子“我从未碰触过那位女士一分一毫”,却不敢直面公堂,当场戳穿弦子的阴谋,而是避而远之念起了“清者自清”经,为何不反诉其诬告?弦子是“证据不足”,难到你朱军也八成是“证据不足”吗?舞台上堂堂的“国嘴”轮到社会上转,怎么就变成了沉默无语的“哑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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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境外“女权”“女拳”势力的幕后渗透介入,使这起普通的“一般人格权纠纷案”变得不普通!让许多吃瓜群众在质疑弦子她们的真正用意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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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格权纠纷案”,能跟名人打这种不知香臭的官司,从21岁打到29岁,这种女性同颠痴颠狂的追星族有什么两样?打赢了,双方都搞臭了,输了自己则一臭到底,万人耻笑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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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们的社会道德与法律,都是维护与保护任何人的正常诉求与权益,不存在有境外“女权”“女拳”势力进行道德绑架的那种“性别歧视”。同时,社会上也形式了道德与法律层面的支持女性拒绝性骚扰、敢于说不的氛围。但这种女方执意8年之久的打官司诉讼,换来的却是一纸“证据不足”;男方“名嘴”却选择沉默回避以求“清者自清”,这都是些什么套路?真乃轰轰烈烈,一地鸡毛!

朱军赢了官司输了人生,“证据不足”能证明是清白吗?原创 雪中小风车 雪中风车 2023-01-01 18:27 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