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真的感谢,没有您的多次沟通我们的工程款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到账。太感谢了!”2024年6月26日上午当事人带着一面满载着感激之情的锦旗来到殷都区法院将之送给了承办法官李莎莎,对法官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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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段某、范某在2022年8月至10月期间,为被告某劳务公司承揽的某工程有限公司的管网项目工程提供工程机械用于施工。后经被告与原告对工,下欠原告段某、原告范某机械费合计223188 元。2022年12月,被告某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劳务有限公司达成支付两原告机械费223188元的相关协议,协议约定,由项目部在被告某工程有限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相关工程费用中直接扣除,不足的在其与工程公司签订的其它劳务合同款项中扣除予以支付原告。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某劳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支付原告10万元,下欠原告123188元至今未付。剩余款项经追要无果,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

为彻底理清案件,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多次对当事人深入释法明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在法院的见证下当庭给付原告剩余工程款,案件实现圆满结束。

锦旗虽轻,但代表着群众对殷都区法院的肯定与认可,更是一种鼓励和鞭策。今后,殷都区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