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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案尘埃落定,不出所料,网上又是一堆律师跟着起哄架秧子。有的标榜,“这是法律的胜利”;有的宣称,“这是法治的进步”;如此等等。这些声音和杂音中,唯独缺少涉案律师自己的声音。他们怕了,还是服了?还是怕中带服,或者服中掺杂了些怕?微妙的情感之所以被称为“微妙”,就是因为它复杂,而且多变。讨论它,没有意义。

据我看,涉案律师不发声,不是因为情感,而是因为利益。他们不想再把事儿搞大,免得伤了自己利益。而围观的律师之所以不断发声,还是那种假装站在道德和法治制高点上的发声,也是因为利益。他们这是拿人家的利益,壮自己的名声。翻译过来,这就是恬不知耻的“蹭”

有些律师,硬是把自己的眼睛活成了别人的骨灰盒。只要不是自家户口本上的人,看见谁都想往里装,只要能成自己的名就行。张三办红事,他们喷新娘婚纱土;李四办白事,他们骂家属的妆容艳。直到张三的红事变黄,李四的白事成双。这时候,再回头找他们,丫早飞的无影无踪了。

鉴于多嘴的习性及危害,本文谈一谈,改变律师拿别人利益“蹭”自己热度的办法。

1

从六盘水的通报说起

看敏感事件的官方通报就特别有意思。有的通报水平很高,短短几十上百个字,就能把社会关注的重点,和需要向外界传达的焦点,讲清楚。有的写了很长,但连事儿都没说明白。

咱们一起来看看六盘水的通报。“涉案律师与当事人采取蹲守、尾随、偷拍偷录、GPS定位器跟踪等手段,实施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邮寄带有威胁性质信件等行为,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均认罪悔罪,可不予刑罚处罚。决定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上述通报中,明确了两个事实:一是,涉案律师确有犯罪行为,二是,涉案律师确已认罪悔罪

而“蹭”这个案子的,对上述两个事实均视而不见。他们只看到了一点“相对不起诉”。并由此欢呼雀跃、多嘴多舌。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受到过刑事处罚的,将被吊销律师执照。相对不诉,不受刑事处罚,可以继续执业。但这就等于没事儿了吗?“律师干过犯罪的事儿”、“律师已被定性为曾实施犯罪行为”,这都不是事儿?

办案结果精准卡在“教育、挽救”“保饭碗、给出路”的点儿上,这当中体现的不是什么大的法治进步,也不是什么小的辩护得力。而是办案机关的宽宏大量。

相对不诉、和定罪免刑,甚至和判缓刑之间,有什么法律上不可逾越的鸿沟?手重一点,砸你饭碗,让你永世不得超生。手轻一点,留条出路,希望你在认罪悔罪的基础上,痛改前非。重点儿,还是轻点儿,不还是办案机关自主选择的事儿吗?

如果换我来写这则通报,我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要把“蹭”直接扼杀在摇篮之中。我会先写“干了什么事儿”,再写“具体哪个人对哪个事儿认罪悔罪”,随后重点写“认罪悔罪的表现是什么”、“悔过书写了什么内容”,最后再写案件处理结果。由此向社会传达,当事人认罪悔罪很真实也很坦诚,你们休想“蹭”这个事儿,污名化办案机关。

2

“蹭”的普遍性

“蹭”和虚假宣传在律师圈是个普遍现象。有的蹭,蹬鼻子上脸;有的假,颠倒黑白。我举几个足以颠覆已有认知的例子。

其一,包头王永明案。

说包头王永明案,可能很多人都忘了。为什么会忘?因为那些自称很“”、很“”的律师不再炒作了。他们为什么不再炒了呢?因为搞砸了!砸大发了!

包头王永明案,律师当庭指控检察官受贿三十万。这个指控,影响很大,直接传递到了立法机关。指控的第二天,社科院王敏远教授到立法机关开会,专门提起“那检察官都被当庭指控了,还能当公诉人啊?”当时因为不了解具体内幕,立法机关没有当面答复意见。

后来我到包头实地一了解,才发现:受贿的是检察官,而行贿的竟然是王永明的女儿王然。受贿的检察官当然要办,行贿的王然也在劫难逃。由此,所谓的“死磕”,用一个案子,把被告一家全部送进了监狱。

这还不是最终和最坏的结局。最终的结局是:王永明案由包头移送至乌海,维持原判!

死磕律师不是不知道行贿的是王然,更不能说他们不知道行贿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把他们说成这种法盲,我估计他们会纠集团伙成员为围殴你。

但他们还是这样做了,成了自己名,害了人家的命。然后丫的撒腿就跑!

现在王永明案这股风过去了,他们又开始以该案为名片做宣传了。到哪里都说,自己做的标志性案件是“包头王永明案”。

其二,鹿邑轮毂案。

咱做律师也有段时间了,去年一年,被我取保出来的人比他们整个死磕团伙取保出来的还要多。但从来没见过哪个当事人出来给我下跪。

“不许跪!这个世界上没人值得你跪!”这是姜文在电影“让子弹飞”里说的。“有什么辛苦的,我挣得就是这个钱。”“不用感谢我,我不值得感谢。我就是个挣钱的律师,不给我钱,我肯定不会介入你们这个案子。要感谢,去感谢党和政府、去感谢法院和法律给了你们自救和被挽救的机会。”

鹿邑轮毂案中,有些当事人被取保出来。然后当即拍了一张照片。照片中,当事人给死磕头子徐昕下跪。徐昕躬身、双手去扶。那情景,好像徐昕是救世主似的。

再然后呢?取保的又被抓了回去!在下跪的第二天!

决定是否取保的,不是律师,是公检法。公检法手可以轻,也可以重,他选择了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当事人非要把这个功劳,扣到死磕头上。换你是公检法,作何感想?

毛主席他老人家用一辈子的努力,才让中国人站立起来。为了个死磕头子,你又跪下了。那好,有这种认知能力的当事人,确实该再回炉好好反省和改造。

其三,芜湖谢留卿案。

这个案子刚判下来,是个少见的最高检察院指令省级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一审中,有不少人被判了无罪和缓刑。后检察院抗诉,重新收监、重新判。这个结果,不必再多说什么了吧?

就说一审中的一个表现。徐昕庭审后,指着合议庭说:“你们对得起……的要求吗?你们对得起最高法院的部署吗?”然后,合议庭没人搭理他。

没经历过庭审的人,肯定会觉得,这多么正义凛然,多么鼓舞人心!

请注意,鼓舞人心和蛊惑人心之间,除了俩字的区别外,很难再找出其他差异。说那些话,有什么用呢?除了表演和炒作。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律师为什么会闹?闹庭的时候,该是一种什么心情?

我也闹过一次,确实是情绪无法控制。法官不让被告说话,这还了得!我站起来指责法官的时候,心情非常沉重,感觉连挥起手来的力气,都没有了。“说什么也没用了,大势已去,辩护无效了”,这就是我当时的想法。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咆哮法庭的做法,还感觉到脸红和害臊。他不听你说,你一哭二闹三上吊,他就会听了?不仅不会听,还会因失态受人耻笑。

而死磕头子徐昕把咆哮法庭的照片,当作了一本书的封面。还整天在网上推销。

3

怎么看待蹭、虚假宣传和死磕

我前段时间出去讲课,首先讲死磕不对。“现在法律圈有种特别不好的风气,就是把死磕当成了辩护的底色,而不是把沟通和协商。这既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也不是辩护该有的样子。”死磕横行,向社会传递虚假信息,已误导很多年轻同仁系错法律人生的第一粒纽扣。

我讲课的时候,就问学生:“法律谈判是什么?和你们谈恋爱有什么区别?”学生没答上来。我向来反对法律神秘主义和专业主义。把他弄神秘和专业了,让人看不透,就容易上当受骗。

我自问自答道:“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个谈。要说哪个更难,谈恋爱更难,因为谈恋爱没有标准可循。而法律谈判有个框架和标准让你们参照。”

回到如何看待死磕上。案子很多人没办过,但事儿都办过吧。别把公检法解释成恶魔,更不要把到公检法办案理解成什么专业的事儿。

你就以去找居委会大妈盖戳为例子,来看待去公检法办案就行。

到居委会盖戳,你走到先把大妈全家问候一顿,又是刨坟、又是死磕的,会是什么结果和效果?大妈肯定也是“宁折勿曲”。“玉可碎,不可毁其白;竹可焚,不可改其节”。“气死我行,想盖戳没门儿!”

去盖公检法的戳呢?他们怕你?哪个杀人的歹徒,不比你横?歹徒不怕,怕你死磕?

上面讲的是,为什么死磕没用。

下面讲一讲,他们在什么场合下,为谁的事儿,为谁的利益死磕。

几个死磕头子,要么靠包装,自诩为“一代宗师”;要么靠霸占学术资源,戴上了教授的帽子。

但他们都有一个特点,就是“被盯着”。当教授的,学校领导整天找他们谈话,徐昕最典型。恬不知耻自诩为“一代宗师”的,律协盯着。但从来没见他们给学校、给律协磕过?

为什么不磕?公检法好欺负,比个科研机构、比个协会还好欺负?肯定不是。因为,学校和律协能管他们的利益,这是涉及他们自己利益的事儿。他们知道,磕不过,磕不好的话,自己的饭碗就丢了。

他们磕的是你的身家性命,自己的利益从来不拿去磕。

4

怎么对付蹭、虚假宣传和死磕

目前,公检法对付死磕的办法有很多:有的跟踪定位,让出租车司机拒载;有的把案子往重了办,把气撒到当事人身上;更多的是直接夜里查房。我看,这些都简单粗暴,并且不得要领。有些时候,想想都觉得幼稚可笑。

对如何防止法官办冤案,我曾提出:罚钱!谁办错了案子,罚谁钱!这么办,你看还有人去命令别人办案,还有人敢睁着眼判错案吗?

当然,后来有地方法院领导批评说:“照你这么说,没人敢再干法官了。”我也没客气。“没人干就换人,中国最不不缺的就是人。”

他来死磕,你拿人家当事人撒什么气?既不光明磊落,也打不到死磕身上。与他们的经济利益挂钩,比什么都好使。

就是一招:依法罚钱!

还以第二部分举的几个案子为例,看看怎么依法罚他们钱。

其一,包头王永明案。不是把王然也弄进去了吗?弄进去不是目的,断他们的财路才是。弄进去以后,立即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说:“我们在办理王永明案过程中,收到个别律师关于检察官受贿的当庭举报。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并立即成立了调查组予以核实。经查,行贿人系王永明之女王然。另经王然供述,辩护律师指控前,对此是知情的。”

你看他们今后还有没有生意做,还有没有其他钱挣?

其二,鹿邑轮毂案。不是说取保是你的功劳吗?把那个下跪的照片存起来。然后拿出当时作取保的决策依据,证明不是律师的功劳。把照片和这个决策依据交给市场监管局。以虚假宣传罚他3万。

再这样宣传,再罚。只要宣传的,与公检法的决策依据不一致,发现一次罚一次。你看他老实不老实?

其三,芜湖谢留卿案。这个他们已经被打趴下了。不需要我再支招了。

5

写在后面的话

我从来不认为律师该跪着,也从来没跪过谁。到哪里办案,也都是站着进站着出,昂首挺胸讲道理。律师较真是天职!

但较真和死磕不是一码事。较真是: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谨小慎微的为当事人找利益最大损失最小的方案。死磕是:大胆假设、大胆求证,什么当事人不当事人、公检法不公检法的,我先散了德性再说!

我知道,死磕已经成了一个有组织、有预谋、有分工的组织,谁动他们的利益,他们立即团伙作案以灭之。

这从他们庭审的旁听人员就可以看出来。为什么限制他们旁听庭审?他们的案子,连旁听人员都要从团伙里选,有的负责拍照、有的负责写文、有的负责起哄架秧子。直接把旁听席全部塞满,全部费用由当事人出。这就是为什么他们的庭一开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不是有钱吗?不是死磕吗?来吧,有钱的让你花钱,死磕的让你耗时。但就是不按你的意见办。连听都不听!随便你说什么!

换我,也是这么做。你是法院,你会让他们来你这里示威吗?

基于他们是个人数众多的团伙,很多人看不惯但又不敢说。没事儿,我敢。

不是什么到律所找,或者网络对骂吗?来!我看你们是打得过我,写得过我,还是骂得过我。

但不要一个一个的来!要来,一起来,都来。你们当中的一个两个不够分量,三个五个也不够!你们的头目,都在我的朋友圈里,也都有我的联系方式,随时联系我,到我所里来。全网直播!

痛打拿别人利益死磕,以牺牲当事人利益为代价谋取律师不当利益,搞假宣传,误导青年同仁和社会公众的这个重担,舍我其谁!

唠叨那么多,只再最后说一句话:别再蹭这个不起诉的案子了,非得逼着公安局向上级检察院复议,然后诉出去。才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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