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河南南阳一22岁女教师小婵被7旬老人开老头乐电动车撞死。据了解,小婵在买菜途中,被老人驾驶的一辆老头乐撞倒,并且拖行了几米,头部被压在车辆的底盘大梁,导致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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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老人被赶来的家属接走,而交警判定老人全责。但接下来后续却让网友难以置信,甚至可以说三观尽毁。事发至今,小婵的家属并没有见到肇事老人,仅在交警部门的帮助下,见到老人的家属,但双方协商没有任何进展,对方也没有表达任何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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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老人的女儿并不让老人出面,只是表示:老人有脑溢血,自从出事后,受了惊吓,血压高了,现在身体也不好;交警方面:可以去找找负责案件的法官问问情况;当地村委会书记表示将会帮忙联系老人和家属,让双方坐下来进行协商。

这就是该事件的现阶段的局面,真的让人看不懂,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的事件,而不是一起磕磕碰碰的小事故,竟然在如今的法治社毫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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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只要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负民事赔偿责任。

那么为何在该事件中,却并没有看到按照这样的规定去处理,难道仅是因为肇事者是7旬老人,就能网开一面,那这样把小婵及家属置于何地。

如果这种处理结果都可以,那是不是意味着,以后类似的事,肇事者也可以有样学样,事后当没事发生,即使死者家属找上门,也可以不理会,甚至拒之门外。

法治社会,一切按照法律法规行事,但该事件真的让人无法理解,就算是交通事故,也有法可依,为何会发展到家属想要寻求公道都走投无路。

老年人是成年人,不是未成年人,他有完全民事能力,既然对方不协商处理,相关部门就要按法律法规去执行,而且老头乐是否能够上路,这一点也必须调查清楚,因为如果不能上路,那么就意味着该事件并非普通的交通事故,而是涉及交通肇事罪。

希望该事件能够尽快有个处理结果,不仅要给小婵及家属一个交代,更要塑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杜绝不好的影响,毕竟一个“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去扶”都让社会风气倒退二十年,如果该事件也成为一种社会风气,那后果只会更严重,甚至对于法治也是一种极大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