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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0日11时06分,定襄县。邢某伟驾驶牌号为晋H8Y2**的小型汽车,由于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追尾徐某鹏驾驶的小型汽车尾部,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当事人邢某伟因未保持安全距离,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徐某鹏无责任。此外,由于驾驶员邢某伟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致轻微受伤。来源:忻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