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刘恪生

6月28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二季度以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相关情况。与去年同期比较,自贡市空气质量各项指标有所改善,优良天数139天、同比增加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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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气会现场

空气质量方面,PM2.5浓度均值45.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2.8%,PM10浓度均值59.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6.5%。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60名、同比上升21位,全省排16名、同比持平。

今年1至5月,自贡市10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较去年同期升高30个百分点。其中,老翁桥、李家湾、大磨子、双溪水库起水站4个断面水质为Ⅱ类;叶家滩、雷公滩、双河口、碳研所、宋渡大桥、越溪河两河口6个断面水质为Ⅲ类;无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水质。

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4个断面水质均有所好转,雷公滩、碳研所、宋渡大桥3个断面水质由Ⅳ类改善为Ⅲ类,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同比下降10.2、5.8、11.9个百分点,双溪水库起水站水质由Ⅲ类改善为Ⅱ类,化学需氧量浓度下降23.8个百分点。

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1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6件,罚款332.44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6件,实施查封扣押10件、限产停产2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件。

同时,今年还与泸州市、内江市、乐山市、宜宾市签订了《川南5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框架协议》,统筹建立川南5市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的跨区域环境监管体系,完善联席会商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学习交流机制。

通过新建“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非现场检查,通过部门联动、交叉检查、专案查办等方式,用好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数字化手段,提升违法犯罪线索发现、分析、溯源、查处和精准打击能力。目前,全市共有155家企业运行自动监控系统、59家企业安装视频或用电监控。

另外,自2023年制定出台《自贡市生态环境领域首次轻微违法告知承诺不罚实施办法(试行)》以来,梳理并列出15项不予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减轻和不予处罚的情形。

今年以来,全市免罚案件4件,免罚金额300余万元;同时持续开展执法监督帮扶,动态更新正面清单企业42家,完善“一企一档”环保档案库,建档立卡企业70余家,开展入企环保培训宣传5次,服务企业约20余家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形成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