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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不仅降薪,还要“退薪”了?

近期,有市场传闻称,某央企要求旗下公募基金公司在6月底至8月中退回2023年发放的超过290万元的资金,且不区分奖金归属期、是否属于往年递延。而在月初之时,就有市场消息称,“公募基金2019年以后年薪300万元以上被要求退薪”。

据记者核实,上述内容属实,不过目前仅发生在个别公募中。

记者向二十余家公募求证此事后,半数公募市场部人士均表示不知情,暂未收到监管层出台此类规定的通知。

“业内确实有部分央企系公募表示有关于‘退薪’的指导性意见,但并没有看到官方确认这类信息。”一位公募内部人士称。

“关于‘退薪’这个传闻,之前觉得不可能,现在觉得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我们公司规模比较小,感觉普遍都达不到所谓的退薪标准。”沪上某央企系公募人士表示。

“非央企公募目前暂未听到内部任何的风声和动静。”某大型公募基金内部人士透露道。另一位业内人士点评,“倘若真的要实施退薪的话,猜想最终应该会全行业一起。”

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募“退薪”的可操作性高吗?一位律师表示,“要看具体的退薪操作的规定以及各方的约定。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薪资发多了要求退回,也并无不妥,具体还需要看更多的细节。”

至于是退劳动合同明文规定、白纸黑字写好数字的基本薪水,还是根据一定条件、上下浮动的绩效奖金?上述律师则称,“基本薪资退的可能性不大。”

“虽然我们公司还没有明确的通知,但行业里的传言的确对大家的工作状态造成了很大的扰动。实际上这几年来市场回调,我们作为从业人员时刻也处于高压状态,目前面对这样的结果,倒也有心理预期。”某公募内部人士坦言。

今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资本市场的新目标,对公募基金行业未来发展也指明了方向。

《意见》指出,完善与经营绩效、业务性质、贡献水平、合规风控、社会文化相适应的证券基金行业薪酬管理制度。持续开展行业文化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分类名单制度和执业声誉管理机制,坚决纠治拜金主义、奢靡享乐、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风气。

《意见》要求,全面加强基金公司投研能力建设,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产类别和投资组合,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研究规范基金经理薪酬制度。

今年二季度,就有多家公募基金公司接受了2—3轮的全面检查。“第一轮是证监局的异地交叉检查,这轮监管检查内容十分全面,包含但不限于日常业务、廉洁宣传、培训情况、党政建设等;第二轮是券商、银行等股东对旗下基金公司的内审,重点关注的是合规风控、廉洁自律等问题;第三轮是审计署的驻场审计检查,重点关注费用支出这一方向。”有公募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总结道。今年十余家公募基金接受了现场审计检查,内容涵盖薪酬福利、佣金分配、会议花销、品牌营销等各种费用支出。

在全面检查后,部分公司立即着手开始对组织架构管理、合规、风控、信息安全等方面采取自查自纠,并已经落实部分措施。

(来源:澎湃新闻、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