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炎刘镇广岩村、广岩村陈墩村民小组、黄楼村、谢墩村埝北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炎刘镇广岩村、广岩村陈墩村民小组黄楼村、谢墩村埝北村民小组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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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炎刘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炎刘镇广岩村、广岩村陈墩村民小组、黄楼村、谢墩村埝北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并在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shouxian.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炎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迎春

联系方式:0554-4990025

寿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

寿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炎刘镇新桥村、新桥村渠东村民小组,刘岗镇陈楼村、陈楼村小楼村民小组、陈楼村严店村民小组、陈楼村马冲村民小组、陈楼村陈楼村民小组、陈楼村前岗村民小组、陈楼村南楼村民小组、刘岗镇上楼村、刘岗镇双枣村下东村民小组、双枣村西圩村民小组、双枣村小郢村民小组、双枣村陶圩村民小组、双枣村下西村民小组、双枣村西楼村民小组、双枣村小圩村民小组、双枣村塘面村民小组、刘岗镇郑岗村、郑岗村陈郢村民小组、郑岗村西楼村民小组、郑岗村大郢村民小组、郑岗村桥郢村民小组、郑岗村店头村民小组、郑岗村张郢村民小组郑岗村老郢村民小组、郑岗村老圩村民小组、郑岗村川塘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炎刘镇新桥村、新桥村渠东村民小组,刘岗镇陈楼村、陈楼村小楼村民小组、陈楼村严店村民小组、陈楼村马冲村民小组、陈楼村陈楼村民小组、陈楼村前岗村民小组、陈楼村南楼村民小组、刘岗镇上楼村、刘岗镇双枣村下东村民小组、双枣村西圩村民小组、双枣村小郢村民小组、双枣村陶圩村民小组、双枣村下西村民小组、双枣村西楼村民小组、双枣村小圩村民小组、双枣村塘面村民小组、刘岗镇郑岗村、郑岗村陈郢村民小组、郑岗村西楼村民小组、郑岗村大郢村民小组、郑岗村桥郢村民小组、郑岗村店头村民小组、郑岗村张郢村民小组、郑岗村老郢村民小组、郑岗村老圩村民小组、郑岗村川塘村民小组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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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科学大道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炎刘镇人民政府、刘岗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炎刘镇新桥村、新桥村渠东村民小组,刘岗镇陈楼村、陈楼村小楼村民小组、陈楼村严店村民小组、陈楼村马冲村民小组、陈楼村陈楼村民小组、陈楼村前岗村民小组、陈楼村南楼村民小组、刘岗镇上楼村、刘岗镇双枣村下东村民小组、双枣村西圩村民小组、双枣村小郢村民小组、双枣村陶圩村民小组、双枣村下西村民小组、双枣村西楼村民小组、双枣村小圩村民小组、双枣村塘面村民小组、刘岗镇郑岗村、郑岗村陈郢村民小组、郑岗村西楼村民小组、郑岗村大郢村民小组、郑岗村桥郢村民小组、郑岗村店头村民小组、郑岗村张郢村民小组、郑岗村老郢村民小组、郑岗村老圩村民小组、郑岗村川塘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并在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shouxian.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

炎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迎春

联系方式:0554-499002

刘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郝绵帆

联系方式:0554-31782235

寿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

▌来源: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抖音号:@shouxianren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