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网友咨询:

业主电动车在小区里丢失,物业是否要赔偿?

杨光律师解答:

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除非物业服务合同里有明确的房屋保管、财产保管的约定,否则无法进行追责。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物业公司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以及应采取的合理预防措施,以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利益不受侵害。如果业主电动车在小区里丢失,物业公司可以提供完整的监控录像、提供秩序员巡逻的签到表、电子巡更系统的打点信息等资料就应当认为尽到了在一定范围内采取了合理的预防措施,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安保义务,物业公司即可对业主因第三人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免责。但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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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律师补充: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杨光律师

江苏文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江苏淮安优秀律师,法学硕士,服务数十家大中企业,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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