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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骑行摩托,或为了节省车费,或是自驾游,为了看沿路风景!而淮安男子骑摩托70公里,竟是为了“毒狗”!

正文

淮安男子汤某某骑着摩托车行驶70公里,用买来的狗药混合鸡骨头制成“毒骨头”,丢给3岁多的金毛巡回犬。半分钟不到金毛犬倒地,被汤某某带走。6月28日,淮安市盱眙检察院公布了此案例。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汤某某住在淮安市洪泽区,听说盱眙狗多,为满足口舌之欲和赚点零花钱,他想了“歪门邪道”,在洪泽小摊上购买了14颗狗药后,便流窜至盱眙开启了一路“毒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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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截至破案时,汤某某利用“毒骨头”共计毒杀8条狗,合计人民币1069余元。检察官认为,汤某某以违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汤某某前科劣迹,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汤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人民币。

检察官提醒,大家日常要看护好自己的爱犬,不在家时狗一定要拴好在屋内,不要任由狗狗乱跑;晚上睡觉时将狗拴在屋内,尽量不要拴在门口或马路上;警惕陌生车辆和人员,发现地上有可疑食物及时清理。

一旦发生被盗请及时报警,并留存好相关证据。对来历不明的狗肉,千万不要食用。当发现有偷盗狗、毒狗的行为时,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

来源 | 盱眙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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