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在南京注意到,有人在街上穿着与交警制服雷同的反光衣。衣服上印的字是“群众PEOPLE”,如果不仔细看,很难与真正的交警制服区分开来。穿与交警制服雷同的反光衣涉嫌违法吗?怎样识别真假警察?一文速览。

路人穿反光衣“撞衫”交警,此前也曾发生

印有“群众PEOPLE”的这款衣服也引起了网民的热议。“感觉不太好吧,有故意博眼球之嫌,万一真碰到危急事件跑去求助,结果不是,那太耽误时间了!”“会造成误解,这种职业制服还是要管理好。”

其实,类似事件并不是第一次出现。

2024年3月16日,天津街头一路人穿反光衣“撞衫”交警。后涉事男子因涉嫌“穿着仿制警用制式服装”被警方传唤教育。传唤证显示,男子涉嫌穿着仿制警用制式服装。男子承认错误,称警方会调查外套生产厂家。

视频/新华社快看

“警察 POLICE”“群众 PEOPLE”,让人感叹一些商家的想象力。此前,据媒体调查,网上不少店铺有类似服装出售,有的明确用途为保安、交通、执勤、路政等,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定制。一家卖“群众 people”字样反光衣的店铺,显示卖出了700多件。在社交平台上,不少网友拍到摩托车爱好者、滑雪爱好者穿着这类黄色反光衣,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

穿交警制服雷同的反光衣涉嫌违法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南京街头穿反光衣的市民。网络截图/现代快报

身着这种酷似交警反光外衣的服装是否涉嫌违法呢?律师表示,穿类似交警的反光衣是否违法,取决于具体情境和用途。一般情况下,如果仅仅是出于安全考虑,例如夜间骑行或步行时穿着反光衣以提高可见性,这并不构成违法。然而,如果穿着类似交警的反光衣以误导他人或冒充交警执行公务,则可能触犯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这一规定主要针对的是非法制造、贩卖、持有和使用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行为。

如果穿着类似交警制服的反光衣,但并没有进行任何违法活动或冒充交警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不会被视为违法。然而,如果穿着类似交警制服的反光衣以误导他人或冒充交警执行公务,那么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看警用标识、警官证,这样鉴别真假警察

警服、手铐、电警棍、警用喷射器……虽然这些警用装备看上去很“酷”,但都是国家管制物品,不能随意买卖。

警用装备是人民警察专用物品,具有专用性和严肃性,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警用装备,严重影响人民警察执法形象和执法权威,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

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事情时有发生,部分市民防范意识不高,“李逵”“李鬼”傻傻分不清楚。如何鉴别真假警察?小编来教你几招:

一、警用标识区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福州公安

这是最直观的一种判断方法,目前,民警的制式服装共分5类,有执勤服、作训服、春秋常服、冬常服以及警礼服。齐全的警用标志包括以下四个:警衔、警号、胸徽、臂章,这四个标志缺一不可。

①警衔

细分这四个标志,肩上的警用标识是警衔,标准的警衔如下图所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福州公安

②胸徽

贴附在右胸前的叫胸徽,辨别胸徽的主要方法就是看胸徽里面的文字,胸徽上都会写着警察所属的省份,底下还会有一个英文“POLICE”。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福州公安

③警号

贴在左胸口的是警号,警号都是6位纯阿拉伯数字组成,且号码是唯一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福州公安

④臂章

臂章为盾牌状,上面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间是“警察”二字,下面是长城的图案,并在长城左右写有“公安”,最底下有两条麦穗托起。假臂章一般比较粗糙,往往将警察二字换成其他的字眼。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福州公安

警官证区分

若对方没有穿着警服,可让其出示《人民警察证》。警察证正面印有持证人的照片、姓名、所在公安机关名称和警号,背面印有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警衔、血型和有效期等,且卡上有多重防伪镭射图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贵阳公安南明分局

警服可不能乱穿,更不能乱卖

我国《刑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制度,都对非法生产、买卖、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的行为,作出了相关规定。

一、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

2、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灯、警报器单种或者合计十件以上的;

3、警棍五十根以上的;

4、警衔、警号、胸章、臂章、帽徽等警用标志单种或者合计一百件以上的;

5、警用号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一副以上,或者其他公安机关专段民用车辆号牌三副以上的;

6、非法经营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一千元以上的;

7、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治安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所称标志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时佩戴的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警衔标志、领花、胸徽、警号、臂章等。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个人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指定生产企业违反规定,超计划生产或者擅自转让生产任务的,除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处罚外,并可由公安部取消其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生产资格。第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个人处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生产、销售仿制警用制式服装、标志(治安案件)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生产、销售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生产或者销售,处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穿着、佩戴仿制警用制式服装、标志(治安案件)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穿着和佩戴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仿制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判定规则》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穿着和佩戴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及标志。

资料来源:新华社、贵阳公安南明分局、十堰市公安局、福州公安、极目新闻、现代快报、时间视频等

编辑 艾峥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