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警方,依法查处了六起网络谣言案。

打谣进行时

  1. 近日,亳州高新区王某为了博取流量在网络上转发“人贩子的最新骗局,拐卖女人只需要三十秒”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2. 近日,亳州高新区刘某为了博取流量在网络上转发“三句话让一个大学生消失,最近有很多青少年失踪了”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刘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刘某予以行政处罚。

  3. 近日,亳州高新区张某为了博取流量在网络上转发“胡某某事件中,胡某某被人打死,器官被贩卖了”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4. 近日,涡阳县王某影未经证实,在网络上转发“河南一男子因高价彩礼咬舌自尽”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王某影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王予以行政处罚。

  5. 近日,谯城区李某英为博流量,在网络上转发“一盘香椿炒鸡蛋毁了一个家庭,夺走两条生命”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李某英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李予以行政处罚。

  6. 近日,蒙城县李某为博流量,在网络上转发“食用路边买的粽子会造成食物中毒甚至抢救无效死亡”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经查,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李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相关法律法规

  1.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4.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毫州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