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贿赂风波事件引起了热议,你知道吗,说的是:西安市司法局对陕西尊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涛向法官妻子行贿30万元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但同时认定该金额为“行贿金额较小”,并未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进行刑事立案。这一决定引发了群众的质疑,许多人认为30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怎么能不移送呢。并且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就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很多人对以上这件事感到不可思议,陈律师认为呀 这有点少见多怪了,如果切切实实的去抠法条和司法解释呢?行贿 30万肯定是应当收到刑事追究的。但是陈律师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 ,其实在实践当中 绝大部分的人都没有受到追究,这次被公之于众曝光了,有可能会立案,但是广大的没有曝光的,别人不知道的事情,不移送有关机关立案 其实并不奇怪,民不告 官不究,换一个说法吧,这就涉及到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案件线索来源问题了,尤其是贪污贿赂案件的线索,基本上95%以上都是靠举报和移送来的,自行在工作当中发现的那是少之又少,是由于他们可能自己发现不了,所以这也就造成了很多单位有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采取捂着盖着不移送的做法,一般也出不了事儿 反正也没人知道,所以你也可以称这种事为潜规则。为什么会有这种潜规则呢?咱们国人讲究的就是摆平学,那就是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呗,就是罚酒3杯 下不为例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举一个恰当也不是那么恰当的例子,各地那个控烟条例都规定,室内公共场合或者工作场所不得吸烟,吸烟的话都应当罚款,理论上你看见有人在这些地方吸烟,你就应该举报,单位发现了就应该上报,可是有几个人看见了能举报,或者单位发现能上报的呢,你不举报 不上报 爱委会的同志们能知道吗,也就这么拉倒了呗,这二件事儿类比呀,虽然大小不一样,但性质其实是一样的,能成为一定规模社会现象的事,其实都有广泛的公众心理的基础。

社会的不公平、不公正,与每一个明哲保身 各扫门前雪的自保汉,与每一个不敢维权 不敢抗争的苟且偷生者,与第一个**者,其实都是分不开的,还是那句老话 雪崩之时 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陈律师团队名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欢迎联系我

陈律师微信:18810091977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28号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地铁二号线、六号线车公庄站 b 口出即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欢迎关注【北京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