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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分子之所以猖獗,有多种原因造成。
其中,纪检部门中出现“内鬼”,也使得一些腐败分子为所欲为毫无顾忌。
就像某些“黑社会”横行多年,背后都有“保护伞”,而这“保护伞”往往是一些公安司法部门。
有了这些部门在背后给他们撑腰,他们才会肆无忌惮,否则哪里会有他们的存在?
至于贪官为所欲为同样源于背后有“保护伞”,他们的“保护伞”是某些纪检部门。
近日,山东省委原巡视组组长岳德川因受贿案被判12年。
从媒体曝光的信息看,岳德川主要是受贿,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据称,岳德川这些年受贿金额达2千多万元。
这个数字在众多腐败官员中并不算多,因为如今很多官员动辄贪腐数字就高达上亿。
岳德川之所以数额没达上亿,也仅仅是“受贿”。
作为纪委领导想利用自己手中权力“以权谋私”,来源渠道就是某些贪腐官员。
查贪官的“受贿”了,当然是收了贪官送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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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岳德川受贿了,必然也就要“包庇”某些贪腐官员,使得哪些贪腐官员可以继续为非作歹。
岳德川原本是枣庄市木材公司的工人,后转到商业局担任办事员。
之后,通过在枣庄党校学习,开始了新的起点。
踏入仕途新起点,就是从法院工作开始。
然后在当地监察局工作,后又担任枣庄纪委科级纪检员。
慢慢的,一步步升迁到了东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然后又是烟台纪委书记,直至山东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
可见,岳德川一直在纪检部门工作,并且还多年担任纪委书记,掌握一定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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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纪委书记不查贪腐,甚至帮助腐败分子继续为非作歹,反腐也就变成了一个“笑话”。
所谓的反腐,在这种情况下也沦为“做做样子”。
或者,只反某些人的腐败,至于哪些给自己“送钱”的腐败分子,自然“网开一面”。
有了“内鬼”在背后当“保护伞”,腐败分子是为非作歹很多年也安然无恙,导致地方群众是怨声载道。
此次岳德川被判12年,正是对此类知法犯法者给予的严惩。
对此,很多网友吐槽以贪治贪,罪加一等!
面对这等“内鬼”,反腐必须要从内部开始,也必须要肃清纪检队伍中的“内鬼”。
只有打掉某些腐败分子背后的“保护伞”,才能将腐败分子从根部拔起彻底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