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西藏大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被林芝市巴宜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予罚款人民币1万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3年9月3日,大队接到支队转接关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建筑产业构件园的西藏大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消火栓无水的举报投诉,2023年9月4日,大队监督人员前往西藏大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对举报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单位存在: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均无水的情况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西藏大诚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构成了消防安全违规行为。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万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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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