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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声网讯【张鹤平】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临江人民法庭受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庭前调解,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落深落实,真正实现高效便捷司法,从源头定纷止争。

该案中,原告某维修队称与被告某村委会系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018年5月至10月原告承包被告改建旧水房为多功能会议室和新建水房工程项目,垫付资金并组织人员完成施工任务。2018年12月4日被告委托某公司对案涉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但时至今日,仍未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办案法官查阅卷宗、了解案件情况后,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联系、反复沟通,但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均不愿调解。办案法官考虑到双方系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矛盾激化既不利于后续合作也不利于矛盾纠纷的“最优化”解决,于是在向双方耐心讲解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案件事实分析相关证据利弊,并为其解释审判程序和调解流程的区别和对其案件的适用性,最终双方同意庭前调解并圆满化解纠纷,更难能可贵的是双方均表示未来还将继续保持合作关系。

临江人民法庭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心上,以多元解纷深化诉源治理,走实“枫桥路”。未来,也将继续发挥诉前调解先导作用,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和促进企业合法经营,为优化地方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魏海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