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现代快报记者在南京注意到,有人在街上穿着与交警制服雷同的反光衣。衣服上印的字是“群众PEOPLE”,如果不仔细看,很难与真正的交警制服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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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街头穿反光衣的市民

这款衣服也引起了网民的热议。“感觉不太好吧,有故意博眼球之嫌,万一真碰到危急事件跑去求助,结果不是,那太耽误时间了!”“会造成误解,这种职业制服还是要管理好。”

在某电商平台上,记者识图搜索,看到多个商家正在售卖,有的特意配上了“交通安全”“执勤”等文字,每件价格在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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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有售

身着这种酷似交警反光外衣的服装是否涉嫌违法呢?为此,记者致电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金艳。她表示,穿类似交警的反光衣是否违法,取决于具体情境和用途。一般情况下,如果仅仅是出于安全考虑,例如夜间骑行或步行时穿着反光衣以提高可见性,这并不构成违法。然而,如果穿着类似交警的反光衣以误导他人或冒充交警执行公务,则可能触犯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这一规定主要针对的是非法制造、贩卖、持有和使用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行为。

如果穿着类似交警制服的反光衣,但并没有进行任何违法活动或冒充交警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不会被视为违法。然而,如果穿着类似交警制服的反光衣以误导他人或冒充交警执行公务,那么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