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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是第34个全国土地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以“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为主题,携手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江津区时代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江津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维莺参加活动。

法院干警、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一大早就来到了时代广场,向过往居民发放宣传资料,以案说法,宣讲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地向群众传达耕地保护的法律知识,普及耕地保护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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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资料)

宣传手册上记录了多个违法占用土地的典型案例,如张某某违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养殖用房,向某某私建小厨房后拒不整改等,这些案例发人深省,让乱占耕地的严重后果与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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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耕地政策)

“农村建房宅基地如何申请?”“土地纠纷如何解决?”“承包土地能否流转?”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法院干警逐一耐心解答,同时普及了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耕地用途“五不得”、耕地非农化“六严禁”、耕地建房“八不准”等政策,让群众对土地管理政策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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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关乎国计民生。江津法院将以此次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合作,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和政策宣讲,提高公众对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认识,增强保护耕地的自觉性。通过实际行动,共同保护耕地安全,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筑牢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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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马 健

摄影:吴京烝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